加州65新规背景

2016年8月30日,美国加州行政法办公室批准了针对加州65法案条款6“清晰合理的警告信息”的修订案,2018年8月30日新法规正式实施,同时,2008年9月版本警示失效。

加州65 新规核心内容

新“警告标识”的加贴方式和内容可以在加州65法规“Article 6Clear and Reasonable Warnings”中找到,对于消费品来说,加贴方式有四种可供选择:

1.在每个产品展示、摆放地点的指示标签或者货架标签上标识;

2.通过电子装置自动显示给购买者;

3.在产品或者包装上加贴带有“WARNING”标识的警告标识;

4.“on-product”短标签:可以在产品上加贴简短的“WARNING”标识的警告标示,简短警告字体不能比在产品上用于显示其他“客户信息”的最大字体小,且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小于6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