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2月18日,欧盟发布决议(EU)2018/2013,正式将3-亚苄基樟脑确认为SVHC高度关注物质。
根据该决议,3-亚苄基樟脑属于内分泌干扰性(Article 57(f)-环境)类物质,符合REACH法规第57(f)条被界定为SVHC物质的条件,因此应将该物质加入到SVHC候选物质清单中。
我真的不是自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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